第9章 训犬师,狗哭认亲(1/2)
清晨的黑水古镇,雾气比往常更浓了几分,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土腥味。
李想起了个大早。
换了一身不起眼的灰色长衫,头戴一顶压得很低的宽檐帽,手里提着一只半旧的藤条箱子。
临走前,将那块写着“暂停营业”的木牌挂在那扇斑驳的柏木大门上。
至于期限,遥遥无期。
“走了。”
他压低了帽檐,身形融入了晨雾之中。
这次去临江县,是为了学习武艺,锻炼出一副好筋骨,才能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把腰杆挺直了。
……
西码头,作为客运枢纽,此刻已是人声鼎沸。
往日里这个时候,只有等着上船的客人和送别的亲眷,大多神色匆匆。
可今天,似乎有些不太平。
原本应该是检票登船的地方,此刻围了一大圈人,里三层外三层,议论声嘈杂得像是一锅煮沸的粥。
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味顺着风飘了过来。
李想眉头微皱,不动声色地混入人群。
凭借着入殓师对尸气的敏锐感知,他不用看也知道,那是死人的味道,而且是在水里泡了至少三天的死人。
“造孽啊,这尸首都被泡发了,谁认得出来?”
“嘘,小声点,没看见那衣服上的料子吗?那是上好的云锦,这镇上能穿得起的总共也没几个。”
“听说是在下游回水湾捞上来的,身上绑着石头呢,这是被人沉了江啊!”
“看这身形,像是黄狗帮的那位……”
“嘘,小点声,没看见那边谁来了吗?”
黄三的尸体被发现了?
李想站在人群外围,利用身高的优势稍微垫了垫脚。
只见浑浊的黑水河岸边,一具尸体正被两个面色发青的捞尸人拖上岸。
那尸体已经被水泡得如同发面的馒头,皮肤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紫色,五官挤在一起,根本分辨不出原来的模样。
虽然面容难辨,但李想一眼就认出了那身衣服,正是前几日带人闯进寿衣铺,后来被王硕灭口的黄三。
“让一让,让一让,二爷来了!”
一声尖锐的吆喝如同惊雷,原本拥挤的人群瞬间像被劈开的潮水,哗啦一下向两边退去,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
十几个身穿黑绸短褂,背着竹棒的壮汉开路,一个个满脸横肉,煞气腾腾。
在他们身后,走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
这人穿着一身暗金色的长袍,长得和昨天那个被狗咬屁股的黄慎独有八分像,但气场却是天壤之别。
如果说黄慎独是一条仗势欺人的疯狗,那么眼前这位,就是一头刚刚吃饱了,正在剔牙的老狮子。
黄狗帮二当家,黄二爷。
他那一双眼睛细长阴鸷,扫过周围的人群时,就像是刀子刮过皮肤,让人不寒而栗。
但他并不是最引人注目的。
真正让周围人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喘的,是他手里牵着的那条大黄狗。
那是一条体型大得离谱的大黄狗,站起来怕是有成人高。
浑身的毛发呈现出一种病态的暗金色。
肌肉虬结,青筋暴起。
它的眼睛不是狗类的褐色,而是充满了血丝的猩红,嘴角不断滴落着浑浊的涎水。
狗脖子上挂着一块沉甸甸的金牌,上面刻着一个醒目的“二”字。
“这是……那条传说中喜欢吃人心肝的狗二爷?”人群中有人牙齿打颤,低声说道。
“恶人配恶狗,这一看就是入了门路,应该是训犬师这个职业了。”李想脑海中迅速闪过从街头巷尾听来的传闻。
“二爷。”负责打捞尸体的捞尸人连忙上前,“刚捞上来的,脸虽然烂了,但身上的物件确实是三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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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起了个大早。
换了一身不起眼的灰色长衫,头戴一顶压得很低的宽檐帽,手里提着一只半旧的藤条箱子。
临走前,将那块写着“暂停营业”的木牌挂在那扇斑驳的柏木大门上。
至于期限,遥遥无期。
“走了。”
他压低了帽檐,身形融入了晨雾之中。
这次去临江县,是为了学习武艺,锻炼出一副好筋骨,才能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把腰杆挺直了。
……
西码头,作为客运枢纽,此刻已是人声鼎沸。
往日里这个时候,只有等着上船的客人和送别的亲眷,大多神色匆匆。
可今天,似乎有些不太平。
原本应该是检票登船的地方,此刻围了一大圈人,里三层外三层,议论声嘈杂得像是一锅煮沸的粥。
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味顺着风飘了过来。
李想眉头微皱,不动声色地混入人群。
凭借着入殓师对尸气的敏锐感知,他不用看也知道,那是死人的味道,而且是在水里泡了至少三天的死人。
“造孽啊,这尸首都被泡发了,谁认得出来?”
“嘘,小声点,没看见那衣服上的料子吗?那是上好的云锦,这镇上能穿得起的总共也没几个。”
“听说是在下游回水湾捞上来的,身上绑着石头呢,这是被人沉了江啊!”
“看这身形,像是黄狗帮的那位……”
“嘘,小点声,没看见那边谁来了吗?”
黄三的尸体被发现了?
李想站在人群外围,利用身高的优势稍微垫了垫脚。
只见浑浊的黑水河岸边,一具尸体正被两个面色发青的捞尸人拖上岸。
那尸体已经被水泡得如同发面的馒头,皮肤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紫色,五官挤在一起,根本分辨不出原来的模样。
虽然面容难辨,但李想一眼就认出了那身衣服,正是前几日带人闯进寿衣铺,后来被王硕灭口的黄三。
“让一让,让一让,二爷来了!”
一声尖锐的吆喝如同惊雷,原本拥挤的人群瞬间像被劈开的潮水,哗啦一下向两边退去,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
十几个身穿黑绸短褂,背着竹棒的壮汉开路,一个个满脸横肉,煞气腾腾。
在他们身后,走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
这人穿着一身暗金色的长袍,长得和昨天那个被狗咬屁股的黄慎独有八分像,但气场却是天壤之别。
如果说黄慎独是一条仗势欺人的疯狗,那么眼前这位,就是一头刚刚吃饱了,正在剔牙的老狮子。
黄狗帮二当家,黄二爷。
他那一双眼睛细长阴鸷,扫过周围的人群时,就像是刀子刮过皮肤,让人不寒而栗。
但他并不是最引人注目的。
真正让周围人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喘的,是他手里牵着的那条大黄狗。
那是一条体型大得离谱的大黄狗,站起来怕是有成人高。
浑身的毛发呈现出一种病态的暗金色。
肌肉虬结,青筋暴起。
它的眼睛不是狗类的褐色,而是充满了血丝的猩红,嘴角不断滴落着浑浊的涎水。
狗脖子上挂着一块沉甸甸的金牌,上面刻着一个醒目的“二”字。
“这是……那条传说中喜欢吃人心肝的狗二爷?”人群中有人牙齿打颤,低声说道。
“恶人配恶狗,这一看就是入了门路,应该是训犬师这个职业了。”李想脑海中迅速闪过从街头巷尾听来的传闻。
“二爷。”负责打捞尸体的捞尸人连忙上前,“刚捞上来的,脸虽然烂了,但身上的物件确实是三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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