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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爽文(1/2)

    虽然贾政说的笃定但是王老板依然不死心,“倒是这么个道理,但换题材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过去有多少名气不错的才人都是换了题材之后就籍籍无名了。

    他们这些读书人都是这样,穷的揭不开锅了就什么赚钱写什么,但凡有点名气了就喜欢去写些没人看得懂的传世佳作,哼。”

    张老板非常赞同王老板的话,沉肩撇嘴不屑的摇了摇头,“嗯,王掌柜所言甚是。”

    其实如果罗雨在这也会同意他们的观点,后世把这样的行为称为:文青。

    但这俩人还真是冤枉罗雨了,罗雨要换到古典文学上来可不是文青,他这是懒癌,因为相对其他文学作品抄三国才是最简单的。

    这回还没等贾政反驳于芳就说话了,只见他先是利落的干了一杯黄酒然后一擦嘴角,“听贾老板这样说我倒是觉得咱们不应该有这么多顾虑。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证明罗相公可以写男欢女爱,《倩女幽魂》证明他可以写鬼怪,《狄公案》就更不用说了,在凶案传记这个题材上他称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如果真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从汉末的黄巾之乱写到司马昭弑君篡位,这部书足可以传世了,我们几个日后就再也不用愁没有好的话本刊印了。

    我现在担心的倒是自己可能等不到此书完本的那一天。”

    司马迁写《史记》耗时14年,司马光写《资治通鉴》更是耗时19年,古人用毛笔书写慢倒是其次,关键是他们喜欢“炼”字,通篇没有废话,每一句都力求言简意赅,所以写大部头常常用时超长,毕竟人家那几十万字可全是干货完全没有一点水分。

    秦灭六国,最后就换来史书上的一句:六王毕,四海一。

    汉末民不聊生,饿殍遍地也不过就是一句:岁大饥,人相食。

    就这两件事,这他妈要是让罗雨来写,每一句话展开了都得六十万字起步!

    王掌柜呵呵一笑,“呵呵,唉,事已至此,人家不仅是秀才还被礼部侍郎赏识,惟愿他不是一时兴起吧。”

    张掌柜夹了一块鸡蛋,“我倒希望他是一时兴起,唉,眼看着他只要再写几章我就可以攒够了钱回乡置地了,天不遂人愿啊。

    对了,贾老板,罗秀才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国志通俗演义》他动笔了没有呢?”

    于芳也放下酒杯连忙附和道,“对对对,当初他要开写《狄公案》的时候还先写了《古寺迷尸》让我们试试水,这次要搞这么大的题目总要先写几章让我们安安心吧。”

    贾政犹豫了一下,“这个嘛,我倒是看见了他在写,这两天写了多少却不知道。要不我一会儿……”

    于芳,“诶,别你一会儿了,相请不如偶遇,正好,你也别说咱们在一起吃酒就说是去他家的路上碰见的把我们一起带过去。”

    贾政沉吟了一下,作为罗雨的代理他还真不想让这些人直接面对罗雨这棵摇钱树。

    都是老江湖他一犹豫那三人就明白了。

    张老板,“呵呵,就是普通拜访,毕竟我们说起来都是靠他吃饭的,遇见了过去看看也在情理之中。”

    于芳,“噢,对了武进桥头那边的邻居我也是熟的,他要搬过去之前我还可以出面带他认识一下,也免得日后产生龃龉。”

    王老板最直接,“贾兄放心,我们不会跟他谈生意上的事,只聊话本不谈钱。”

    贾政呵呵一笑,“诶,你们想到哪去了,我昨天才刚刚去过,我是在想去的太勤了怕遭人厌。”

    于芳笑笑,“带点礼物不就好了,听说他不善饮酒那就路上买点茶叶糕点带上。”

    贾政,“带酒也无不可。说也奇怪,考中秀才那次我请他吃酒,他才吃了几杯就醉死过去了,本以为他不善饮酒,谁知后来却听说他每每在家自斟自饮。”

    于芳,“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或许只是过去喝的少,习惯就好了。”“小二,小二!”

    ……

    此时楼下的话本正讲到狄仁杰把所有宾客聚集在画舫大厅,“……当时我在船舷捡到带血的手绢就觉得奇怪,因为上面所染的并非是人血,手绢上甚至还沾着一根鸡毛。”

    小二或许也是听的入了迷,楼上叫了几声都没有反应。 -->>